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2019年1月1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1月22日至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8066796671 电子邮箱:2457168181@qq.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108国道1号(710600)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4 |
年产550t/a的柔性塑料复合管加工扩建 |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工业园区108国道1号 |
西安斯通管业有限公司 |
本次扩建新增占地 5130m2,新增生产车间两跨,用于新建生产规模为 550t/a 的生产线及配套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仓储区、办公区。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
陕西同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双科钢构金属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置,不外排。 2、废气:项目有机废气来源主要为挤出加热过程中高密度聚乙烯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1#内管挤压废气经集气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包覆废气经集气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混合机、挤出线、切割机等设备。主要通过取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置于厂房内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实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 |